【廉史今讀】“清廉第一”于成龍
時間:2023-07-10 瀏覽量:479
于成龍(1617—1684年),字北溟,號于山,山西永寧州(今山西呂梁離石區(qū))人。于成龍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,三次被舉“卓異”,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,深得百姓愛戴,被百姓評價為“于青菜”“于青天”,康熙皇帝更是給予他“天下第一廉吏”的高度評價。
命途多舛,官場新秀。崇禎十二年(1639年),他應(yīng)考鄉(xiāng)試,只中了個“副榜”貢生。順治八年(1651年),時年35歲的他再次參加鄉(xiāng)試,卻又再次落榜。之后其兄長病故,第三子降生,長期忙于奔波生計。直到順治十八年(1661年),已經(jīng)44歲的他才終于告別妻子,接受朝廷委任前往遙遠(yuǎn)的邊荒之地——廣西羅城擔(dān)任縣令。
愛民如子,為民謀福。在羅城任職數(shù)年,于成龍秉公行事,時刻為民著想,待百姓親如家人。他帶領(lǐng)團隊搗毀了盜賊老巢;還減免百姓賦稅,興建學(xué)舍,創(chuàng)立養(yǎng)濟院,用時七年使羅城面貌煥然一新。康熙六年(1667年),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(今重慶合川區(qū))知州。由于招民墾荒政績顯著,康熙八年(1669年),于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。后歷任代理武昌知府、黃州知府、下江防道、福建按察使、福建布政使、直隸巡撫、兩江總督等職??滴醵辏ü?684年),卒于南京兩江總督府。
清廉自守,清風(fēng)傳家。于成龍不僅清廉自守,對子女要求也非常嚴(yán)格。他從不準(zhǔn)子女穿華麗衣服,冬天里子女也只穿褐衣、棉袍。在湖北為官時,有一次長子將回老家,署中有一只腌鴨,于成龍只剁了半只讓他帶著路上吃,民間便有“于公豆腐量太狹,長公臨行割半鴨”之謠。
當(dāng)代詩人臧克家在紀(jì)念魯迅逝世十三周年時寫道:“有的人活著,他已經(jīng)死了;有的人死了,他還活著?!焙翢o疑問,被康熙帝譽為“天下廉吏第一”的于成龍,就屬于“死了還活著”的人。盡管他去世三百多年,以他為題材的影視劇如今仍備受歡迎,其清廉形象還生動地活在億萬觀眾心中。
于成龍之所以始終如一清正廉潔,關(guān)鍵在于他“先天下之憂而憂,后天下之樂而樂”,信守并實踐中華傳統(tǒng)文化中“民為貴”“民為邦本”的民本思想,對底層民眾充滿深厚感情,時刻關(guān)心民生疾苦。正是這種崇高的思想境界,成就了他清廉如水的偉大人格。
來源:安徽紀(jì)檢監(jiān)察網(wǎng)